吳姓人妻日前請徵信社抓猴,當場在小三家逮到丈夫,提告求償2人賠償100萬元。法院認為,小三不知道洪男已婚,判決出軌的洪男1人應賠償妻子40萬元,可上訴。
人妻主張,夫妻結婚8年多,小三明知丈夫已婚,竟與其交往且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,侵害配偶權,求償100萬元精神賠償金,並提出照片、社群貼文作證。
人夫主張,妻子主張「純屬虛構」且妻子長期污辱謾罵,拒絕同房共寢,甚至多次指使徵信社跟監,騷擾他的朋友,嚴重影響生活。小三則主張,曾問過洪男是否單身,獲得肯定答案才來往,根本不知道他已婚。
法院認為,照片、社群貼文等證據顯示,人夫、小三擁抱、依靠,彼此動作親暱,確為情侶關係,人夫在深夜與小三同宿,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線,且人夫多次道歉,甚至表明願意搬走、離婚「好聚好散」。
法院認定,人妻抓猴時,小三感到錯愕驚嚇,一時無法反應,根據證據顯示無法證明早就知道洪男是否已婚。人夫部分,縱使和妻子相處不睦,應尋求管道解決,而非任由家庭生活破裂失和,合理化婚外情出軌,不採信其說詞,判人夫賠償妻子40萬元。可上訴。
聯合報 / 記者蕭雅娟/台北即時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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